藺草文化館|從阿嬤的手藝,讀一段地方文化與故事

位於苑裡山腳里的藺草文化館,以文化館做定位,推展鄉土特色文化為出發,帶動藺草商品販售為目的。

早從清雍正五年,住苑裡鎮已歸化平埔族道卡斯人(昔稱番婦)浦氏魯禮和納斯烏茂,曾擷取大安溪及房裡溪下游兩岸沼澤地野生藺草、曝曬壓扁編成草蓆、籠頭等用具。


直到明治三十年,當時有總督府苑裡辦務署署長淺井元齡的構想,加上西勢庄婦人洪鴦在編織草帽上的嘗試與創新,並且廣為教導當地民眾做,再加上日本政府的政策推動,才使得這項地區手工藝轉變為以後的產業。「苑裡帽蓆」從日據時代開始,一直以日本為最大的外銷市場,而且也廣受日本人的歡迎。民國二十五年外銷盛時,年銷一千六百多萬頂帽子,佔臺灣省五大特產的第三位,僅次於 糖和米。


臺灣光復至大陸淪陷期間,更是苑裡帽蓆的黃金時代。主要的外銷市場為大陸,當時由於外銷價格高,工資亦高,婦女每日所得高出男人甚多,所以流傳著這首不重生男重生女的歌謠,在當時,只要家中有人從事帽蓆的編織,就夠維持整個家庭生計。

民國四十四年,苗栗縣婦聯會理事鄒靖透過蔣夫人,提倡全省童子軍帽改用草帽之後,銷路大增。民國四十五年至五十年年間帽蓆產業欣欣向榮,北到新竹,南至安平皆有從事帽蓆編織工作。

但在民國六十年,苗栗縣帽蓆產銷合作社因漏稅官司纏訟而結束,相關受累公司倒閉,再加上社會變遷及工商業發達,婦女多湧進工廠賺取較多之工資,帽蓆業一落千丈。直到現在,台灣產業外移,以及東南亞、大陸、韓國廉價之草編工藝品傾銷到台灣,帽蓆業之盛況已不復在。

為了紀念這個產業在苑裡地區的文化影響,苑裡農會總幹事鄭炳輝先生發起,並獲得當任農會理監事及地方父老的認同,同意由農會公積金提撥五百萬元,加上行政院文建會的補助五百萬,在苑裡山腳改建了現在的藺草文化館。

藺草文化館座落於苗四十三線與山腳外環新闢聯絡道北側轉角,苑裡鎮農會山腳辦事處新廈旁,為早期農會倉庫整建而成,面積約三三○平方公尺。

文化館的改建是委由李榮築建築師精心設計,並請國立台中技術學院商業設計系副教授趙樹人進行藺草相關文物與資料之蒐集、展示與數位化事宜。


藺草文化館獲【台灣工藝之店】認證

藺草文化館參加文建會指導,由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主辦的「九十三年度台灣工藝之家暨台灣工藝之店設置計畫」,並於四月十九日文建會藝文中心獲頒入選授證大會。計有二十七位工藝家獲得「台灣工藝之家」的殊榮,十一件申請案入選為「台灣工藝之店」。藺草文化館以藺草草帽、草蓆與新設計的藺草編織設計品為台灣工藝做傳。

電話:886-37-741319
營業時間:週二~週日 09:00-17:00(週一休館)
地址:苗栗縣苑裡鎮山腳里灣麗路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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